来源:Today/生物谷 2016-08-05 17:30
7月11日 ,汤森路透把旗下的期刊影响因子转让出售,引发了学术界对影响因子的“声讨笔伐”,对接手公司的各种质疑。接踵而来的是,美国微生物学会(ASM)在官网上宣布,以后ASM期刊网站上将不再公布影响因子。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前几日出版界(包括Nature)联合发文呼吁期刊出版商对期刊影响因子不予重视,准备重塑期刊评价体系。这股“影响因子”的烈火越烧越大,仿佛有着覆灭之势。
40余年的尺标
影响因子作为学术界的评定标准已有40余年,它的诞生是为了帮助学者和科研人员选择期刊、文章。通过这样的标准对国际上的期刊进行排名,将众多期刊分门别类,以期减少研究人员寻找文章的时间,避免研究人员在海量的期刊和文章中寻觅最终却一无所获。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存在既是合理的”,影响因子存在那么多年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影响因子是世界上第一个能对成千上万的期刊进行归类排名,具有特色,能综合性描述的评价体系。最重要的是影响因子平易近人,每个人都可以查看,不需要注册、付费。期刊普遍遵从这一标准,也避免了各个期刊为突出自己而扰乱期刊的正常秩序,保证了学术界的稳定。
有统一的标准研究人员在国际上进行学术交流时更加方便,通过对比影响因子,选择阅读高影响因子期刊的文章可以了解国际上的前沿研究,快速掌握科研进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研究人员发表的文章影响因子数量也能反应研究人员的研究水平(当然这只是一个粗略的判断)。并且影响因子是一个明确的数值,在查找参考文献时,可以一目了然。如果有很多错综复杂的评价体系,不仅会扰乱寻找的方向,也会导致结果众多无法选择。
影响因子还是当年的影响因子?
虽说影响因子出现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长时间的专宠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其实影响因子存在的争议已不是一两日,出售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自从影响因子专宠以来,一直就有各方的反对之声。
首先,影响因子计算公式并不合理,公式中的分母未包括社论、来信和通讯等,但这些文章中不乏引用次数高的文章;
其次,影响因子的计算过程不透明,还涉及管理机构的盈利业务,曾经有“好事者”就自己算过部分期刊的影响因子,其结果和汤森路透的公布结果不符。
再者,如果单单计算期刊文章的引用数量占文章总数的比例,则期刊的影响因子会受高引用文章和低引用文章的影响,不能反应单篇文章的质量;同时以这种评定标准也会埋没很多低影响因子期刊中的好文章。
最后,由于长时间的专宠,科研界存在用影响因子评定文章质量,评价科研人员水平的现象,以至于很多研究人员对影响因子趋之若鹜,失去科研的本质。
这也许就是很多人争取科研评价体系改革最重要的原因,但如果一旦影响因子被踢出历史的舞台,谁又将代替它呢?
下一个“影响因子”是谁?
近期,谷歌公布了2016年基于谷歌学术指标的期刊排名,业界有不少预测,谷歌科学将会颠覆科研界已有的评价体系,而且此次谷歌最新的学术指标对影响因子的冲击也很大。谷歌学术自2004年底推出以来,受到广大学者的一致好评,影响力也日益增大,业界也看好谷歌基于h5因子的学术指标(“h5因子”即某一出版物在过去5年发表的文章之中,至少有h5篇文章每篇引用不低于h5次)。此外,谷歌学术指标还统计h5中位数,也就是进入h5因子的所有文章的引用中位数,这一指标比平均数更能说明期刊的质量。
而具有夺冠之势的并非谷歌一家,如上文提到的,Nature将不再重视影响因子,准备改革期刊评价体系,让评价体系多样化。采用多元化的评定标准,可以避免用单一的一个数值来评定研究的质量,减少误读。多元的评价体系还能区分文章和期刊的优劣,期刊的好坏将不再是评价文章好坏的唯一标准。而且给研究人员更多评价标准,可以综合评价一类期刊,评选出来的结果也会更准确。目前Nature 已经更新了其在线杂志数据页,包括额外的许多新的计量数据。公布2013、2014及2015近3年的发表论文的引用中位数,中位数的使用能避免引用频率高的文章对整个期刊的影响。
进退维谷!
近一个月来,国内外科学家对于此前一直以影响因子作为科研评价体系这一标准产生了不同的意见,似乎现在已经到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地步。影响因子已经使用40余年,很多期刊都参与其中,并且制定了很多基于影响因子的机制,同时刊登文章也会多少考虑研究人员以前发文的影响因子总数。而且影响因子仿佛已经扎根在了研究人员的思想里,在查阅文献时,很多研究人员都会先根据影响因子查找相关期刊或者文章。即使是国际著名的科研人员,在对他们的评价中也会考虑到影响因子这一因素。甚至国内的机构和院校都设立了很多基于影响因子的评级、考察、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成文规定。一旦武断地改变一直沿用的评价体系,就等于把路口的红绿灯移除,行人可以自由穿梭,车辆横冲直撞,那么几个交警是否又能维持住秩序呢?
但是,如果因为“发文章先查影响因子”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就任其继续专宠,显然也不是明智之举。贸然废除会影响科研界的稳定,那是否可以进行修改调整呢?上文提到的计算公式本身带来的问题可以对计算系统进行完善,若是因为涉及企业盈利,则可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而且将评价过程公布。如果仅以影响因子判断文章的质量或科研人员的水平本身就是对科研的一种误读,这一点科研人员完全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观念进行调整。这样看来仿佛一切问题都已经迎刃而解,但如果像这样查漏补缺,会不会像那漏雨的屋顶,无止尽地修修补补,也难挡大风大雨,最终仍需翻新?